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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学生晚间自习管理办法
日期:2016-12-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规范学生晚间自习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学习惯,提高学习效果,同时为加强对学生晚间外出活动的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一、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晚:以作息时间为准.  

二、自习地点:本班教室、中文系合班教室、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三、自习内容:本班教室内自习,合班教室3观看电影,合班教室4观看电视节目,图书馆阅览室查阅资料。    

四、自习要求:    

1.遵守自习时间,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2.自习期间禁止在教室、走廊及公共场所喧哗、打闹、吸烟、随意走动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在教室、合班教室及公共场所吃零食、乱扔废纸、饮料瓶、果核等杂物。    

4.下自习时最后离开的学生负责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5.不能在校上晚自习的学生(包括外出家教、打工、学习及其他事情)必须与辅导员许向红老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长期家教、打工的学生必须向系提供个人申请、家长证明,系进行登记和备案。    

6.为避免安全事故,晚自习期间学生不要独自在校园内活动,禁止到校外活动,上下自习时要结伴而行,注意人身安全。    

7.每天晚自习前,学生要对自习内容作出选择,并在本班自习登记簿上签名。选择自习地点后,不允许随意走动。    

五、自习检查    

1.自习期间学生会学习部成员及值班学生干部负责对各班自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维持自习纪律,保证自习场所的安静整洁。检查人员要做好记录,定期进行班级间的评比。    

2.系学生会学习部对各班学生自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没有在自己选择的地点自习,将进行首次通报批评,重犯者将给予量化扣分。    

3.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要配合系里对本班自习进行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卫生、门窗及电源关闭任务,确保自习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    

4.系里对自习的检查评比情况纳入班级综合评    

比,与评先选优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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